南京叉車今年4月12日,李女士受母親委托,通過快遞向北京郵寄10斤燕窩,支付保價費1000元,保價20萬元,同時支付了391元運費,“交貨之前,快遞員確認了燕窩完好無損,而且確認了數量、重量”。
李女士接受成都商報記者采訪時稱,一共快遞了6個件,其中5個件分裝20小盒燕窩,1個件為空件,供收件方使用。她曾再三提醒收件員,一定要小心,一定要按要求裝箱運輸。
之所以保價20萬,李女士稱,這10斤燕窩系母親所有,是近年保存下來沒有食用完的。后來,母親將燕窩以205000元的價格轉賣給北京的朋友林先生,雙方簽有購買協議。南京叉車
4月13日,6個快遞件抵達北京,并先后送達收貨地址。收件人林先生接受記者電話采訪時回憶,第一個件送達后,他開包驗貨,發現燕窩有破損,趕緊致電快遞員回來查驗。此時,第二個件送達,快遞員與他一同開包驗貨,確認該件中的燕窩也被損壞。下午送達的另外幾個件,由快遞員負責開包驗貨,均發現燕窩有不同程度受損。
李女士替母親向快遞提出賠償要求,她認為,損壞的程度在80%以上,保價20萬元,按約定,應該按照20萬元賠償,燕窩由公司處理。但前期協商中,快遞只給出4萬元賠償,李女士不予接受。后請律師向法院提起訴訟,要求按照保價賠償20萬元。
判賠20萬“快遞”不服提起上訴南京叉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