違法叉車上路撞上電動車叉車司機全責
招遠市金城路玲瓏路口發生了一起交通事故,一輛違法上路的叉車撞上了一輛電動車,導致電動車后座上的婦女受傷。——(宣城叉車)
事發當時,電動車駕駛人老王帶著自己的妻子沿玲瓏路由西向東行駛,行駛至金城路口時,與肇事叉車相撞,坐在后座的妻子一下被貨叉撞下了電動車。據交警介紹,當時肇事叉車是由東向南轉彎,叉車司機由于視線角度問題,壓根沒有看到直行的電動車。根據相關規定,叉車是一種單位內部使用的專用機械設備,其燈光、制動、車速等方面均不符合機動車上路的標準,因此并不能上道路行駛。叉車司機劉某負事故的全部責任。以上由“宣城叉車”為您報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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